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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粮机医院

2026-10-21 来源: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相对人名称:

长治粮机医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无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马祎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长卫医罚〔2026〕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1、《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2、《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和第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3、《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1.不符合《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管理规范(2012版)》(卫办医政发〔2012〕68号)基本要求,为患者开展省级限制类技术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临床应用;18名患者住院收入包括医保基金DGR统筹支付242606.51元和个人支付72797.74元,共计违法所得315404.25元;2.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下达用药医嘱;3.18名患者病历中住院病案首页、手术记录中记录的术者与实际手术术者不一致。

处罚依据:

1、《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三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2、《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3、《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2797.74元、罚款11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1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72797.7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9-28

处罚有效期:

2099-01-01

公示截止期:

2029-09-28

处罚机关: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40001234082X6

数据来源单位:

长治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40400783256183M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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