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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高新区马雪琴中医诊所

2024-07-01 来源: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相对人名称:

长治高新区马雪琴中医诊所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40400MA0HF98T7E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马雪琴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1426**********4022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长卫医罚〔2024〕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和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

处罚依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第五十四条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4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6/2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06/27

处罚机关: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40001234082X6

数据来源单位:

长治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40400783256183M

备注: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联系电话:0355-205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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