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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05-20 来源: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相对人名称:

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121404004062702112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李晓东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1404**********1673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长卫医罚〔202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

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1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2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04/28

处罚机关: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40001234082X6

数据来源单位:

长治市卫生监督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40400783256183M

备注: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联系电话:0355-205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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