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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屯留区彭红喜中医诊所

2024-02-08 来源: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相对人名称:

长治市屯留区彭红喜中医诊所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40424MACQ9E19X4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彭红喜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1404**********5215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长卫传罚〔202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   

违法事实:

使用中的抽气罐未消毒等

处罚依据: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4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2/0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02/05

处罚机关: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40001234082X6

数据来源单位:

长治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40400783256183M

备注: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联系电话:0355-205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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