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动我市各县区综合医院能力提升工作,根据《关于做好 2025 年度二级医院评审评价工作的通知》(长卫医政函〔2025〕14 号)要求,我委组织相关专家审核评审申报资料,并依据《山西省二级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标准(2012版)》进行了现场评价。潞州区人民医院、长治市第三人民医院均评定为二级甲等,评审有效期为四年,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8月18日-8月22日),监督举报电话:0355-205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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