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治市人民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专项招聘公告》要求,现将专项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共90人,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体检报到时间、地点及要求
体检时间:2024年2月21日
体检报到地点:长治市人民医院南区十二楼会议室
体检报到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上午6:40前直接到达指定地点。迟到15分钟视为主动放弃。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近期白底免冠二寸照片1张。体检仅限本人,其他人员不得随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按国家有关规定费用为450元/人,现金支付。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并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二)体检前一天晚上10:00以后,考生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禁饮食,做完空腹项目(抽血、腹部彩超等)后方可进餐。体检当日请着宽松轻便的服装,勿穿戴金属扣的内衣和佩戴首饰,以免影响放射检查,请勿携带贵重物品,避免遗失。
(三)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及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统一集中保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托人说情,亲属不得陪同。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务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产后再进行该项目的检查。女性如在月经期,留取尿标本时,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五)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