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 《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的相关规定,我委组织专家于2月16日--2月19日、3月15日--3月17日先后对长子县中医院、沁县中医医院、襄垣县中医医院进行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评价工作。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拟批准长子县中医院、沁县中医医院、襄垣县中医医院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6日
联 系 人: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刘琰青 平洋川
联系电话:0355-2054263
电子邮箱:sxczzyk@126.com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